在厦不节能,当心“吃罚单”
厦门市节能监察中心授牌成立,相关节能条例也即将出台
以前,政府只能倡导、建议企业搞节能工作,可企业如果就是赖着不做,政府也几乎对之无可奈何。不过,记者6月15日从市经发局获悉,随着我国及我市各项节能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,这种现象将成为历史。15日,厦门市节能监察中心正式授牌成立,它将依托国家新出台的“节能法”和我市即将出台的相关实施条例,肩负起我市的节能监测、执法工作。
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虽然“节能”已经在国内喊了几十年口号了,国家和企业、个人也都理解“节能战略”的重要性与实惠,可此前由于节能产品技术不够成熟,节能法没出台,节能监察、执法主体没明确,所以企业和百姓对具体的“节能”工作并不太热心。例如,企业要实施节能改造,需要花费大量的技改成本,可节能效率不太高、政府相关优惠政策没跟上,企业可能存在“节能不节钱”的现象。百姓的情况也是如此,最典型的就是节能灯,虽然能省电,可亮度和使用寿命却不够,结果节省的电甚至还不够抵补换灯泡的钱。而政府部门也相对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机构,来强制推行节能战略。
有幸的是,如今国内各项节能产品的技术已经比较成熟,政府相关配套优惠措施和法律法规也逐步完善。据市经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原来厦门市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中心,多是为企业提供单纯的技术服务,没有节能执法权,中心虽然监测发现企业太耗能,但有些企业会采纳中心的技改建议,有些企业置之不理。此次加挂“厦门市节能监察中心”牌子后,该中心将有执法权,发现企业太耗能,将会给该企业发相关“整改通知书”,企业如果不及时做好节能技改,将可能“吃罚单”。
此外,据介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今年4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,我市的相关节约能源条例也即将出台,“节能”已经从原来主要依靠“自觉”,转而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。

叶重耕副市长为“厦门市节能监察中心”授牌